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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2-04 12:44:03阅读: 次
我州研究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
7月1日,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食品安全体制改革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。会议决定,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前,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、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能,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餐饮服务、保健食品的监管实行联合执法。副州长曹世凯主持会议。据了解,餐饮服务许可、日常监管职责由卫生监督部门履行,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参与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的受理和发证以及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审批决定工作。
卫生监督机构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现场审核、餐饮服务活动违法行为的立案、调查取证、行政处罚建议及其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收缴工作。 曹世凯强调,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过渡期间食品安全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。卫生部门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,保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、餐饮服务监管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在改革过渡期间对因工作缺位、不力、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,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,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。
【责任编辑:道成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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