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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07-08 00:44:01阅读: 次
本报讯 从今日起,市区32条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,违规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。
市区32条道路今起禁行拖拉机
本报讯 从今日起,市区32条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,违规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。这是市交警支队刚刚出台的《关于禁止拖拉机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在城市中心区道路通行的通告》中的核心内容。
《通告》说:为保障城市区道路安全畅通,保护大气环境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有关规定,市区32条道路禁止拖拉机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通行,违犯以上规定的驾驶员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。
《通告》显示:这32条道路分布在城市建成区和洛阳新区两大块,其中城市建成区内26条道路是中州路、九都路、凯旋路、景华路、西苑路、南昌路、延安路、武汉路、长安路、天津路、珠江路、王城路、解放路、纱厂路、金谷园路、人民西路、人民东路、体育场路、玻璃厂路、定鼎路、春都路、道南路、启明南路、启明北路、建设路、联盟路,洛阳新区的6条道路是太康路、政和路、市府东街、市府西街、长兴街、永泰街。
昨晚,记者电话采访了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创模办主任张民强。
他透露,今晚,市交警支队、市巡警支队、市创模办、市环保局将派出大批人员,到32条道路的路口严阵以待;市四大班子一些领导也将赶到现场,对“禁拖”工作实施行政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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