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服务热线:039-740438345
发布日期:2024-08-06 12:44:01阅读: 次
重磅!10月1日起,山西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!运城人,看你能涨多少?
今年10月1日起,我省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将全日制用工调整为一类1880元、二类1760元、三类1630元。
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4档调整为3档。
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,对县最低工资类别进行重新划分。
同时,相应调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.8元、二类10.1元、三类9.4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9.8元、二类18.5元、三类17.2元。
其中,运城市盐湖区、河津市适用于一类工资标准。永济市、临猗县、稷山县、绛县、新绛县、芮城县适用于二类工资标准!闻喜县、平陆县、垣曲县、夏县、万荣适用于三类工资标准!
据了解,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,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:
加班加点工资;
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、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、条件下的津贴;
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
【全文如下】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委,办、厅、局,各大中型企业,中央驻晋单位:
一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档次,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4档调整为3档。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,对县最低工资类别进行重新划分。
二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将全日制用工调整为一类1800元、二类1760元、三类1630元。
同时,相应调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.8元、二类10.1元、三类9.4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9.8元、二类18.5元、三类17.2元。
三、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,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:
加班加点工资;
中班、夜班、高温、低温、井下、有毒有害、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、条件下的津贴;
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。
四、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。
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【相关链接】
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发布山西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晋人社厅发〔2021〕46号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人民政府各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直属机构,各中大型企业,中央驻晋单位:
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,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,省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发布我省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8%,上线为12%,下线为4%。
二、各市、各部门要根据我省今年的企业工资调控目标,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,制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,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,努力实现企业工资总额与实现利税同步增长,职工实际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。
三、企业要按照《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有关规定,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,根据自身发展规划、发展阶段、薪酬策略、重点任务、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,综合考虑自身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、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因素,参考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,确定2021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。
其中: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,可围绕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;经济效益增长较快、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,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。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,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,可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。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,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,在剔除规定项目后,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9月7日
。本文来源:雷火电竞首页-www.mfj727.com